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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 7,555 次 更新时间:2020-07-08 16:25:07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我校限报10项,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三、申报安排

 

1.因疫情影响,本年度不报送纸质材料。请各申请人于814日前,将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4440629@qq.com,包括(1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加电子签名)、PDF版活页(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学校评审通过,拟推荐上报项目于8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账号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统一分配)。

 

联系人:姚伶俐

 

联系电话:027-81820294  13667258901

 

电子邮箱:254440629@qq.com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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