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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二期团校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 1,094 次 更新时间:2019-11-04 19:05:11

关于举办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十二期团校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各相关学生组织: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年学生的政治觉悟、加强青年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青年学生的良好习惯,同时回顾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四个“新”指导大学生活工作实践。学工处校团委决定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召开我校第十二期团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团校学习对象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次团校主要面向我校广大学生干部。具体为:我校校团委学生会,校团委艺术团,校团委社团联,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的团总支组织部、19级班级班长以及团支书,全校学生组织主席团。


二、整体时间


2019114---2019122


三、团校培训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四、团校时间安排表


























































































第十二期团校时间安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授课人


(负责人)


地点


1


开班典礼


11月4号(周一)(18:00-20:0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三教报告厅


2


授课


11月4号(周一)(18:00-20:00)


郭霖副教授


三教报告厅


3


观影


11月8号(周五)


(18:30-20:3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三教报告厅


4


授课


11月11号(周一)(13:00-14:30)


学工处日常事务科主管程林老师


三教报告厅


5


授课


11月13号(周三)(18:00-19:30)


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罗新兰老师


三教报告厅


6


主题团日


11月15号(周五)(13:30-17::0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待定


7


研讨会


11月19号(周二)(18:00-20:0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待定


8


授课


11月20号(周三)(18:00-19:30)


校团委书记


陈晶老师


三教报告厅


9


百生讲坛


11月22号(周五)(18:00-20:0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三教报告厅


10


授课


11月25号(周一)(18:00-19:30)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王曙光老师


三教报告厅


11


研讨会


11月27号(周三)


(18:00-19::3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学生事务中心311


12


结业考试


11月28号(周四)


(17:00-18:3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待定


13


结业典礼


12月2号(周一)(18:00-19:30)


校团委学生会


组织部


 三教报告厅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五、考核管理


1、学习考勤。成立学习小组,每组15-17人。各小组推荐或选举产生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日常考勤记录工作。各小组组长的考勤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干部负责。学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学习地点并签到,同时每场散会后15分钟内各组长进行散场再次确认,每场签到结果按要求提交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各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须用请假条请假,并经所在学院团总支部书记同意后,由小组长将请假条提交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小组组长要严格考勤,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请假条模板于“附件2”)


2、纪律处分及奖励。1)团校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或请假两次取消团校学习资格。(2)团校学员参加学习时应主动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对违反教学纪律者,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3)在团校培训签到过程中,请人代签或替人代签者取消其团校学习资格。(4)团校学习活动总结如有抄袭者,取消团校结业资格以及团校评优资格。(5)对课上表现优异、积极回答老师问题者和课后评出优秀报告获得者进行加分。


3、学习结业及评优。对考核顺利结业的学员,颁发团校结业证书;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授予优秀学员”、“优秀小组”、“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评优结果纳入五四评优等相关评优体系。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响应,高度重视以及配合此次团校工作;


2、各学员在参与团校学习期间务必佩戴团徽;


3、各学员在学习期间积极配合团校课程及安排;


4、请各学院牢记评优细则以及注意事项;


5、各学员上课期间禁止睡觉、玩手机、说话,以及携带零食入场;


6、各团总支部于111日(周12:00前,将分组的学员名单(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上报校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纸质版需团总支部书记签字。


7、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评优资格;


8、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不遵守纪律者、取消评优资格;


9、请假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10、前期表现优异者,优先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有违规违纪记录者,不得参与主题团日活动;


11、参与主题团日活动者,并且后期无不良记录及表现优异者,优先评选优秀成员;


12、优秀学员优先参与青马工程的培训。


特此通知。


七、其他附件


(一)团校分组表


(二)团校假条


(三)团校评分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