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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来源: 点击: 1,275 次 更新时间:2016-04-01 15:28:04

关于表彰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16年寒假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学院初评推荐、校团委审核把关、公开公示等评选程序,决定授予郭娜18人“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一等奖”荣誉称号、聂佳33人“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二等奖”荣誉称号、彭思月45人“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等奖”荣誉称号,邵双艳61人“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奖”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等奖(18人)


郭 娜、段师玥、胡序辉、高 杰、李济铨、陆陈君涵、


高艳青、刘元义、彭思琴、杨贺文、马 治、张雅林妮、


肖 敏、夏 萍、梁婆姑、李梦洁、余 繁、宋晶琼


二等奖(33人)


聂 佳、梅 颖、王铠宁、张嘉璐、苏 攀、陈 菲、


乔 帅、秦余婷、陈灵洁、李 祎、韩  旭、何雨露、


刘雨琴、阳  姣、杨永谱、项 念、杨 坤、赵艺帜、


曲 鑫、段琢玉、刘鸣亚、刘雪瑶、李 菁、张 引、


程 述、徐梦蝶、桑永纯、邓晓敏、黄莉才、余成琦、


贺亮亮、王 铖、梅 闽


 


三等奖(45人)


彭思月、高博文、唐轶姝、赵兴雄、耿凯旋、耿凯旋、


汪 枭、谢淑梅、汪雅婷、黄秋筠、陆宜康、张 帅、


胡代中、杨婵潞、王 栋、高 翔、胡 成、郑江瑜、


罗 含、张 萌、邱 金、周若玲、吴城明、张 津、


杨梓豪、李斯文、苗思瑜、沙 婧、赵英杰、曾 浪、


池汝瑶、李思明、陈亚嫚、连润泽、胡亚芹、龚 月、


陈雨婷、吴 优、杨 阳、栗钰洁、张 露、宋雨婷、


游梦玲、雷静一、吴冬冬


优秀奖(61人)


邵双艳、刘玉冰、方思琴、陈 康、高文豪、李任远、


  文、刘发琴、柳 健、江 宇、彭计超、钱  存、


任逸慧、周博文、黄  曼、武洪逵、张 威、沈 毅、


丁露露、程  冯、田 红、易莹莹、陶从阳、郑科艺、


冯海涛、冯 来、何俊成、黄思源、周 仙、黄紫薇、


韩 彬、方从云、龚朝阳、何宇轩、陈 健、李佳欣、


王 栋、陈富南、肖 霄、胡瑞康、陈嘉鼎、杨青媛、


肖芷莲、穆诗琦、付逸鸣、江朝扬、肖陈秋子、陈诗红、


李 容、谢中会、吴青松、管 灿、赵紫君、王 莹、


金四妹、沈思思、熊丹萍、于雪琴、孟小雅、余璐璐、


张 淘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号召广大学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不断塑造自我,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围绕优良学风校风建设,不断推进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