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3-201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院):
为切实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表彰先进,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较高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推进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疏导大学生心理问题、干预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学工处决定开展2013 -2014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月16日前:完成学部推荐、报送工作
(二)5月16-19日:全院范围内公示
(三)5月20日:报学工处审定
(四)5月25日表彰
二、评比条件和产生方式
(一)评比条件
1、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交际能力,具有助人为乐和奉献精神。
2、 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相关学习、活动和例会,没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现象。
3、 按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心理排查工作,并将每个月的班级心理情况发送到心理邮箱。
4、能够冷静主动的处理班级心理突发事件,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
5、在本学年策划组织过的心理健康活动中,获得过相关奖励。
6、师生对参评者工作表现的评价良好。
7、担任心理委员一学期以上。
8、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必须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二)产生方式
1、优秀心理委员:由辅导员召集班委会成员根据评选标准提出初步意见,经全班评议,由学部学生讨论推荐、签署意见后报学工处审核。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集中评比产生。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根据综合评比产生。
(三)名额分配
优秀心理委员人数:学部班级总数10%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2人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2个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心理委员系列候选人由各班级按评比条件推荐,各候选人还须提交申报材料一份,含候选人推荐表、800字文字材料、各类活动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
2、所报材料(电子档、纸制档)须于
5、名单审核后,5月16-19日网站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审批。
6、
特此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