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员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坚持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
2、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提高咨询技能,增强自身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并按期参加心理咨询督导会,接受同行和专家的导。
5、遵守心理咨询工作时间安排,咨询工作日内不得脱岗、私自会客、无理由推诿来访者。
6、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7、对来访者的相关资料、记录档案予以保密。
8、接待来访者要热情,不得与来访者发生争吵。
9、不得与来访者发生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
10、咨询员自身有情感冲突和情绪问题时,必须暂时停止上岗。
11、心理测试人员向来访者报告测试结果时,其解释要圆满、清楚、客观,并说明测试结果的参考性和限制性。
12、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己生命或他人安全的情况,咨询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危机干预措施,同时上报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