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17-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表彰决定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17-2018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表彰决定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所在集体推选、所在学院评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等程序,评选出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2人)
范立燕 华蜜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2个)
工程学院 外国语航空学院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