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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章来源: 点击: 884 次 更新时间:2016-06-24 09:35:06

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16]8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县教育局: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本科第一批:理工512分,文史520分;


2.本科第二批:理工350分,文史403分;


3.高职高专理工、文史类:200,其中市州所属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150分。


    二、艺术类


1.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7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98分;


表演:文化288分,专业213分;


服装表演:文化218分,专业198分;


舞蹈学类:文化218分,专业160分;


其它类:文化288分。


2.高职高专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2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00分。


   3.经教育部批准的31所高校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10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12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技能高考


按文化综合分与专业技能分之和划线,其中,专业技能分不得低于294分。


1.本科


  会计专业:610分;


  机械类、电子类:570分;


  计算机类:558分;


  建筑技术类、旅游类:494分;


  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475分;


  农学类:449分。


2.高职高专:300分。


五、高水平运动队


本科:理工350分、文史403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291分、文史310分)。


六、高水平艺术团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