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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初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 1,204 次 更新时间:2017-06-08 14:03:06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按照我校《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总体部署,为了更好地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业热情,进一步宣传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扶植,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入孵创业基地,并代表我校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举办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三届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校赛”),初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本次校赛旨在展示参赛团队的创新创业创意构想,同时锻炼我校创业选手的创业素质和实战能力,考察创业项目的可操作性、市场接纳度、营销策划方案以及创业团队的项目运营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等,从而从参赛项目团队中遴选出优秀团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大学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期达到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比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经广泛动员、班级推荐、学院筛选审核,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登陆注册的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在校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本校生。


五、赛程安排


(一)项目集训:201767


创新创业学院对已通过审核的创业团队进行集训,集中讲授关于“项目策划书”和“答辩PPT”等相关内容。


(二)导师评审


校外创业导师评审创业团队项目策划书。


(三)项目答辩:2017615


本环节采用“5+3”互动答辩模式,即每个参赛项目自我展示3-5分钟、与评委互动3分钟,评委根据项目团队的现场表现,综合考核项目团队的语言表达能力、更详细地了解创业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分析项目前景等,对项目团队进行评价,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组委会根据项目团队两个环节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四)项目持续跟进时间:2017615日—720


拟遴选出优秀创业团队,进入下一环节导师见面会,并由创业导师对其进一步进行跟踪指导。


六、大赛评审团


    评审团由校外创业导师和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组成。


七、大赛奖项


大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项目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并获得相应学分和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器基地的资格。


八、宣传方式


本次校赛邀请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办公室宣传中心全程跟踪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对最后入围的团队进行媒体宣传。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