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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文章来源: 点击: 2,631 次 更新时间:2018-04-03 13:57:04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日常职业介绍、举办招聘会或参加公益招聘活动,使劳动者在武汉地区用人单位成功就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就业人数,按季向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2.中等以上学校为我市用人单位介绍应届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40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职业中介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可在区人社部门领取或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下同);


  (2)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名册(企业盖章);


  (3)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加盖公章)。


  职业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招聘会或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公益性招聘活动免费为劳动者成功推荐就业的,还须提供相应招聘会方案、参会用人单位名单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招聘简章。


  2、中等以上学校须提交以下资料:


  (1)《武汉市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批表》;


  (2)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名册;


  (3)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被录用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推荐毕业生就业相关协议;


  (7)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职业中介机构(中等以上学校)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持申请材料向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申请。


  四、办理依据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86号)


  查询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whrsj.gov.cn)


  五、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