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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武工院字〔2018〕44号关于聘任谷穗等十一名教师为副教授的决定
文章来源: 点击:327 更新时间:2018-10-11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6年度及我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度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聘任以下教师为副教授职务:


    谷 穗 杨明玲 李 英 曾 婧 黄 娟 洪丽君


    张培芳 杨程中 张 娟 王 艳 陈 丽


以上教师的副教授职务聘期自201891日起至2021831日止。在聘期内,以上教师要严格按照副教授岗位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特此决定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