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应往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1061 更新时间:2022-11-07

学校各部门: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实管理队伍,传承优秀组织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应、往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专科生辅导员工作。

一、选留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按规定程序选留毕业生。选留工作要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要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5名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以内,能顺利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6.具有熟练的office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7.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或班级等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满两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三、选聘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每个学院推荐2-3名学生,时间截止11月15日前;

2.资格初选由学生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复审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负责,审核通过后汇总至人事处,时间截止11月18日前;

3.人事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笔试,留存相关材料;

4.人事处对拟留校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审批录用。

四、其他

1.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应届生中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若毕业体检不合格或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校将终止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往届生需取得毕业生和学位证,且符合上述选拔条件。

3往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中学生部门、教务部门审核意见不用填写,直接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应证书材料,由人事处审核。

4人事处咨询电话:027-81820779/15871361348(谢老师)。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留校工作申请表

人事处   学工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