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实管理队伍,传承优秀组织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应、往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专科生辅导员工作。
一、选留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按规定程序选留毕业生。选留工作要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要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5名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岗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以内,能顺利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6.具有熟练的office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7.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或班级等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满两年以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三、选聘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每个学院推荐2-3名学生,时间截止11月15日前;
2.资格初选由学生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复审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负责,审核通过后汇总至人事处,时间截止11月18日前;
3.人事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笔试,留存相关材料;
4.人事处对拟留校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审批录用。
四、其他
1.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应届生中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若毕业体检不合格或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校将终止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往届生需取得毕业生和学位证,且符合上述选拔条件。
3.往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中学生部门、教务部门审核意见不用填写,直接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应证书材料,由人事处审核。
4.人事处咨询电话:027-81820779/15871361348(谢老师)。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留校工作申请表
人事处 学工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