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实管理队伍,传承优秀组织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遴选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
一、选留原则
1.选留工作要贯彻执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要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2.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按规定程序选留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根据我校在校学生数,确定留校名额3名。
(二)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教辅岗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勤奋敬业,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2.顺利完成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学习成绩优良;
3.应届统招毕业生,中共党员;
4.在校期间担任校级或者二级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班级班长、团支书或担任管理岗位学生助理职务满两年(截止报名日期);
5.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任何处分;
6.通过CET-4考试(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者优先考虑;
7.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选聘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每个学院推荐1-2名学生,时间截止4月15日前;
2.资格初选由学生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复审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负责,审核通过后汇总至人事处,时间截止4月20日前;
3.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面试,留存相关材料;
4.留校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核,由人事处对留校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将最终确定人员报送审批后录用。
四、其他
1.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若毕业体检不合格或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校将终止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不再以留校任职的方式替补。
3.人事处咨询电话:81826270(付老师)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留校工作申请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