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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各单位(部门)202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979 更新时间:2024-12-12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武工院发2024〕41号)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决定对各二级单位202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考核原则

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各二级单位年度目标工作实效。

、组织领导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杨炜苗

副组长:王加青、储祖旺、张会利

 员:其他全体校领导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加青

 员:唐军国、胡晶晶、郭万春、赵欢

刘美中、彭娟、甘巍、赵新泉、易荣伟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各单位(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日程安排

(一)指标考核  2024年12月1212月29日

1.单位自评 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

结合本单位目标考核细则,提供本单位完成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2.实地考核 2024年12月19日—12月29日

由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实地审核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具体考核指标进行核查、给出评分。

各数据审核部门,需对各自负责的评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评分部分由人事处公示。

(二)测评考核  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

学校组织专门会议,由各单位、部门汇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综合教职工代表、中层互评和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方考评结果,完成测评环节。

(三)汇总考核成绩 2025年1月21月4日

人事处牵头,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汇总计算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其中二级学院考核得分为指标考核得分*60%+测评考核得分*4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为指标考核得分*40%+测评考核得分*60%。考核成绩经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

、有关要求

1.实施目标管理是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力配合学校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2.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目标考核自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落实,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部门的自评任务,确保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 考核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如发现考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或辞退等处理。在目标管理考核过程中,对工作业绩认定、考核流程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学校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27-81820779,电子邮箱huhuan_1560@126.co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