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处理休学逾期学生的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处理休学逾期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武院字【2014】45号)第九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休学后,休学期满,在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应予作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各学院休学逾期已达4年以上的学生名单下发,请各学院及时与学生联系来校办理退学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逾期仍未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各学院将联系学生的情况登记,并统一于2015年10月31日汇总情况,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校务会处理。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