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提示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为保证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顺利推进。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书记为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好人培制订工作。
二、工作进程
时间进程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2021年2月5日-3月2日 | 1.学校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2.完成通识课、学科基础课的搭建工作 | ||
3.做好《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论证工作 | ||
2021年3月3日-3月24日 | 4.学校下发《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5.各教学单位进行各层次调研(包括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校友、毕业生、教师、学生等),组织召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形成调研报告(报告要涵盖本学院所有专业及公共课教研室的调研情况及分析,与3月24日送至事务中心216) | ||
6.各教学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 | ||
2021年3月25日-4月15日 | 7.各教学单位参考调研结果,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定培养方案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8.提交培养方案并附修订说明(4月13日前送至事务中心216) | ||
2021年4月16日-4月26日 | 9.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请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10.提交论证报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总体论证(4月24日前送至事务中心216) | ||
11.学校编印培养方案 |
三、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按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依据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定稿后,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稳步推进实施。各学院需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可实施的人才培养编写实施方案,按各教研室、专业、课程组等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方案包含任务进程分解表,经费需求等。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顺利完成,此方案于3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档报送教务处存档。
3.教学单位进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要抓亮点,本着打造“一院一亮点”“一师一优课”“专业核心课”“课程模块化”“考试多样化”等标准完成人培制订工作。
4.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需邀请对口支援高校、企业、行业人员参与制定和论证,并提前一周将论证时间与地点报校教务处,教务处安排人员参会;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1。
5.各教学单位将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材料汇总后,经学院盖章,教学院长签字后,于2021年月日前将纸质文档(一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到421445532@qq.com。
6.报送材料包括:(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3)专家意见表。其中: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完成审核和汇编工作。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27-81820229 18086667221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