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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 1,021 次 更新时间:2019-02-26 11:14:02

为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于201913日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的教训”,进一步推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陶宏同志代表省教育厅对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教育厅将对省内各学校展开“暗访抽查”,抽查各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和《陶宏同志在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后湖北省分会场的讲话》精神要求,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提升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必要场所,是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2. 立行立改,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这次全国视频会议要求,迅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3. 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各教学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监督整改。各学院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要求,梳理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安全与借用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


4.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规范操作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5.各教学单位应在31日前,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台账》(附件)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和电子资料交至教务处。


报送地点(纸质版材料):教务处(学生事物中心219室)


联系人:赵欢 QQ:371846317  81820215  邮箱:371846317@qq.co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教务处    


                                                                     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