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8〕5号)要求,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实践性、探索性较强的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内涵发展,以新时代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聚焦推动“三全育人”,把国际化、高端化、个性化的办学思路落实到教学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
2. 坚持综合改革和理念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改革评价机制,提升教师育人能力;
3. 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教学研究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4. 坚持能力培养导向,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 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2. 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 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 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1. 立项对象。我校教学一线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等。
2. 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及当前围绕“国际化、高端化、个性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包括以下研究范围:
(1)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及综合研究;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
(3)新工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改革;
(5)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6)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
(7)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8)湖北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机制研究;
(9)高校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监控机制和体系研究
(10)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
(11)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
(12)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办学机制、教学管理模式研究
(13)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质量保障体制机制研究。
(14)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办学机制和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5)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和推广应用及示范作用研究。
四、项目资助
学校根据效果和影响给予后资助,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具体研究经费标准及预算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条件
1. 项目选题符合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项目研究目标明确,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 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亦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3. 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
4. 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5. 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4)已有省级在研教学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本次申报的项目将不作为省级项目推荐。
六、申报程序
1. 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申报学校和湖北省立项均使用此表)一式三份,交至所在单位(时间由各单位控制)。
(2)单位审核与报送。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指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2个项目(须排序),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含项目申请书、申请汇总表)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253016905 @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审定与报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与分级立项,经公示后统一推荐至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
2. 网上申报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jyxm.e21.cn,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请通过学校审定的项目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见附件)进行网上申报,账号和密码由教务处统一分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无效。
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