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的通知
关于举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
教务处将于5月3日起举行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补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8届毕业生。
二、考试课程
在校期间未通过考试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及部分实践教学课程。
三、考试时间
理论课程考试时间:5月3日-5月15日(5月3日-7日为公共课程考试时间;5月8日-15日为专业课程考试时间)。
四、排考时间
理论课程排考时间:4月14日-22日。实践教学课程由各学院(课部)根据课程考核的可行性确定是否进行安排,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须由学院领导审批后于4月20日前报教务处存档,实践教学课程考核于 5月15日前完成。
五、核查成绩
1、学生在校园网上查询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请于4月11日前到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216室)赵老师处核实,逾期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2、在校期间学籍异动(异动包括在校期间转专业、休学、降级)的学生,毕业条件是修完所在年级及所在专业的全部课程,并且总学分不得少于正常毕业所修课程学分,学籍异动学生可参照本班其他学生(未异动)的成绩表进行核对。
3、异动学生本人须在4月10日前核查成绩,如在校期间因异动未修完的课程需提交补考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10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216室)徐老师处,逾期教务处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教务处将在4月28日前将电子版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并张贴于各学院宣传栏,供考生自行查询,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考试相关通知工作。
2、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工作完成时间为5月17日,相关课程负责教师须在5月17日前完成(包括成绩网上登录、纸质文档上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3、学生须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望各学院(课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出卷、阅卷及评分等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230(内线)
附件: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补考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