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课程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
关于修订课程考试大纲的指导性意见
考试大纲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课程学业考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和高效学习的纲领性文件。为规范课程考核,提高教学管理质量,落实考试工作改革方案,现就修订课程考试大纲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课程考试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学校《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教学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学习为目的和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的教育理念,强化对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实践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查。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考试大纲要与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涵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全部内容,要明确考核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各章节需要识记、理解、应用的内容。
(二)科学性原则。考试大纲内容要科学合理。重点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适当增加考察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的试题,加大学生考勤、作业、课堂表现等平时表现在成绩评定中的比重。
(三)规范性原则。考试大纲要按规定的格式撰写,准确填写开课单位、编写单位、适用对象、课程类型、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按规定对考核与评分办法、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命题和考试内容及要求等方面进行说明。
三、课程考试大纲的基本构成
(一)课程的基本信息
包括课程开课单位、编写单位、适用对象、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
(二)课程考试的目的
说明:考试目的明确,与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一致。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包括考试大纲所涵盖的内容及分值、对不同能力层次考查的试题比例要有不同的标准、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试题难易程度比例分配等内容。
(四)考试方法与时间
说明:课程考试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教学特点以及对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按照期末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适当的考试方法。课程考试的时间由教师根据教学特点来确定。
(五)考试题型结构及分值公布
说明: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教学特点,采取多样化的考试题型。
(六)成绩综合评定办法
考试大纲应完整详细地说明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办法,同时对成绩考核(包括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记录的方法进行说明。
1.理论课程。主要采取“笔试+平时考核”方式进行。其中:本科生笔试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 ;专科生笔试考试成绩占50%,平时考核成绩占50% 。
2.实践课程。主要采取“实操+平时考核”方式进行。其中:本科生实操成绩占60%,平时考核成绩占40% ;专科生实操成绩占50%,平时考核成绩占50% 。
4.平时考核成绩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包括学生考勤、平时作业和课堂表现等。不同性质的课程和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分配比例不同,具体分配形式见附件二。
(七)教材及参考书目
教材应为最主要的参考资料,参考书目应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 。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考试大纲的修订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课部)要成立考试大纲编写和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课部)开设课程考试大纲的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力求使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科学、规范。
2.严格编写要求。考试大纲是组织课程考核的依据,凡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制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按开课教学单位分专业组织编制,同一门课程不同的专业和培养层次,应由开课单位编制相应的课程考试大纲,并按学期、年级及专业分类装订成册上交各学院(课部)教学秘书存档。教师在命题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考试大纲编写要求,考试大纲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
3.加大督查力度。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考试大纲编写须在开课后四周内完成,由教务处及教学督导室成立专班在每学期第十二周前对考试大纲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在《教学简报》中通报。
4.规范格式要求。考试大纲统一使用Word进行排版。纸型为A4,上下页边距各为2.54cm,左、右页边距各为3.17cm。考试大纲标题用宋体小二加黑,一级标题用宋体小四加粗,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行距为固定值20磅左右,首行缩进2字符。
附件:
1.课程考试大纲封面
2.《 ××××》课程考试大纲(模版)
3.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
4.课程考试大纲编制情况检查评价表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