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通知
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通知
教务处字﹝2017﹞ 5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令第34 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我校将对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系统
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工作。该系统由同方知网技术有限公司面向高校教务处的需求开发,主要用于检测大学生毕业论文中的抄袭行为。该系统比对资源权威性较高,包括《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中国高等教育文献总库》、《中国报刊文艺文化作品全文数据库》、《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综合信息库》、《中国工具书总库》、Springer、Taylor-Francis等国际著名科技文献数据库以及互联网资源等。
二、论文检测工作流程
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各学院成立论文检测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组长。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论文检测工作的运行,具体流程如下:
1、工作小组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论文检测工作的具体安排,强调纪律,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教务处分配的检测账号,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所有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进行论文检测;
3、论文检测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完成;
4、暂定给予每位学生二次论文检测的机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将首次检测结果作为评判学生论文的依据。
5、论文检测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对检测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向教务处提交论文检测工作总结。
三、论文检测标准及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经检测,毕业设计(论文)出现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校将取消学生学位申请资格,具体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论文全文上传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为25%以下的定为“一般重复”,文字复制比为25%-30%的定为“轻度重复”,文字复制比为30%-70%的定为“中度重复”,文字复制比为70%以上的定为“重度重复”。
1、“一般重复”的论文,可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2、“轻度重复”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分析检测报告写出情况说明,要求学生修改后可进入答辩环节;
3、“中度重复”的论文,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再由工作小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文字复制比在25%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
4、“重度重复”的论文,由工作小组根据重复内容认定学生是否抄袭,如工作小组认为不存在抄袭嫌疑(出具情况分析说明),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后进入答辩环节;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5日前。如工作小组认定存在抄袭嫌疑,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通过”,学生需参加毕业后补考。届时将重新布置题目,二次检测合格后答辩,答辩时间安排在8月底。
5、推荐参加省级/校级优秀论文评选的论文要求文字复制比为15%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