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标准”——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王启帆为我院入党积极分子授课
2020年10月20日晚18:00,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三十一期党校第三次党课在一教215教室举行。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王启帆老师围绕“党员的标准”主题为大家授课。
首先,王启帆老师以“成为党员的条件”为切入点,引出历届国家重要领导人对党员条件的重要论述,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发言“绝不可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强调要牢牢掌握党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其次,王启帆老师讲到:想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仅要口头上的拥护,内心的接受,还要体现在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章的行动。同时,强调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进而指出: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
接着,王启帆老师在讲课中表示,要突出学习重点,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政治学习和生活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认识转化为干劲,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水平,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党课积极性。
此外,王启帆老师强调,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并且列出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与处置,警醒我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姿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标方面,与时俱进的特性。最后,王启帆老师进行了总结,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要掀起学习党的纲领的热潮,并特别强调要在党课学习形式之外,积极自学,并学以致用,深刻的认识与了解,更加感同身受地认识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要意义。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二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