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三月支部主题党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学习关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方面的有关规定,巩固党员不信教、不传教的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部于2024年3月21日17:15,在一教203教室开展三月支部主题党日。
此次大会由第三党支部党务干事牛世勋同志主持,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何琬,组织委员王彧,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陶歆雅,组织委员江梦婷,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程淑玲、组织委员王露及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在校生党员参加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学生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王露老师带领全体党员同志重温入党誓词,由各支部汇报党员到会情况及党费缴纳情况。
随后,由学生第一党支部周虞同志带领大家学习党章,本次学习的党章内容为第一章第一条到三条,详细讲解了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
党章学习结束后,由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陶歆雅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第七项,由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程淑玲老师带领我们通过视频学习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党员应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维护党的纯洁性,党员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与宗教划清界限,防止宗教势力渗透和侵蚀。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在党内宣传宗教教义、发展教徒或从事其他宗教活动。
最后,由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程淑玲老师进行总结发言。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信念是前进的动力。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还应加强对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不信仰宗教的信念,才能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党的事业,把科学的理论与生动的现实结合起来,推动党创新性发展。
我们适逢其时,重任在肩,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同志们更应该了解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要求。时代呼唤担当,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