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清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的房产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益,根据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房产清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二级单位的所有房屋,包括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
(二)检查内容:1. 各部门现有房屋的管理使用情况;2.房屋的使用现状。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7日
三、清查工作安排
清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本次清查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 12月19日—12月23日 )
各学院、各部门组织自查。凡是长期堆放杂物、存放个人物品、长期闲置没有任何功能的房屋必须限时清理完毕后,房屋上交学校。各学院(部门)每个办公室房间要有标识牌,标识牌不全的按本学院(部门)原样式、颜色、规格补制。
各学院、各部门将自查后房屋的使用情况据实填写《各单位用房情况自查表》。《各单位用房情况自查表》经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23日10:00前报资产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到资产管理中心邮箱371846317@qq.com。
2.抽查核实阶段( 12月23日—12月27日 )
学校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学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各单位实地检查、核对房屋使用情况及环境状况。
四、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指示,请各单位在本周完成自查,指派专人对所属房屋进行清查,不留死角,全面清查。凡是部门没有上报的房屋,后保处资产管理中心一律收回。学校检查时,负责此项工作的二级单位组织带领检查组检查到每一个房屋,不能遗漏。房屋用途与标识牌一致,实事求是地解释房屋用途。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逐项核实,更新台账。
学校将通过此次房屋检查,彻底摸清房产家底,为学校的规划和发展提供数据基础,为最大程度发挥房产资源服务教学功能提供有力的支持。
附件: 各单位用房情况自查表
后勤保卫处
2024年12月19日